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班子,国家烟草专卖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本文目录一览: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1. 烟草专卖局不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且还是承担着重要职责的事业单位。中国烟草行业实施了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模式,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进行全面管理和调控。

2. 早在1981年5月,国务院就决定对烟草实施国家专营政策。随后,中国烟草总公司在1982年成立,而《烟草专卖条例》在1983年由国务院发布。198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式设立,与国家烟草总公司合二为一,共同承担着烟草行业的监管和发展任务。

3. 作为国家工信部下属的二层事业单位,国家烟草专卖局享受全额财政拨款待遇。在各省、市、县级层面,烟草公司与烟草局同样是一体化运作的两块牌子,实行企业化管理制度,属于国有企业的范畴。

4. 烟草专卖局的正式员工虽不享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但他们同样可以享受到优厚的福利补助和晋升待遇。这种稳定性使得烟草局在业内被誉为“编制内外的黄金职位”。

5. 2008年,国务院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其工作职责和任务。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核心的烟草专卖制度和管理体系。

6. 专卖专营制度包括三大法定许可制度:烟草专卖品生产与进出口、销售与经营主体、运输的法定许可证和准运证制度,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烟草行业的监管框架。

7. 目前,全国烟草行业拥有约55万名员工,下设直属机构58个,地市级局(公司)446个,县级局(营销部)2283个,以及卷烟工业企业和烟机制造企业、烟叶复烤企业等其他单位和企业共计约140个。

8. 自实施专卖专营体制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烟草行业充分发挥了其管理体制的优势,深化改革,强化执法力度,推进科技进步,加强基础管理,经济效益持续提高,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烟草专卖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一、国有企业身份的彰显

烟草专卖局,是在国务院部门的直接领导下,承担着烟草行业监管与专营专卖工作的行政机构。其由国家投资设立,并受到政府的直接管理,因此它属于具有显著国有性质的企业。

二、专卖专营的独特特性

依据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烟草专卖局执行严格的市场管理,为的是确保烟草市场的有序与稳定。其专营专卖的特性在烟草行业中独树一帜,主要职责包括烟草的批发、零售以及市场的全面监管。

三、行政管理职能的强化

除了商业运营的属性,烟草专卖局还承载了重要的行政管理任务。它肩负着监督与管理烟草市场的责任,坚决打击非法烟草活动,致力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烟草的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管。

四、经济贡献与社会责任的担当

作为国有企业,烟草专卖局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与此同时,它也深刻地认识到并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这包括对烟草种植、生产、销售的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及推动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体来看,烟草专卖局是一个具有国有背景、负责烟草行业监管与专营的行政单位。它不仅具有强大的行政管理职能,还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责任承担了重要的角色。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2025年3月    »
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31
控制面板
您好,欢迎到访网站!
  查看权限
网站分类
搜索
最新留言
    文章归档
    网站收藏
    友情链接

    Powered By Z-BlogPHP 1.7.3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30230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