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家族书评,求《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请看问题补充)

本文目录一览:

试论莫言的《红高粱家族 》有什么独特之处

试论莫言的《红高粱家族》独特之处如下:
1、叙事视角的独特性:
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采用了独特的叙事视角,通过多重视角的切换和变换,让读者能够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去理解故事和人物。这种叙事方式不仅增强了故事的层次感和立体感,也使得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感受故事中的人物和情感。
2、意象的丰富性: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运用了大量的意象,如红高粱、狗等,这些意象不仅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而且通过作者的描绘,使得读者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故事中的氛围和情感。
这些意象的运用不仅增强了故事的感染力,也使得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感受故事中的主题和思想。
3、对人性的深刻揭示:
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通过对人物的塑造和对故事的叙述,深刻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矛盾性。他通过对人物内心的描写和对人物行为的叙述,让读者能够看到人性中的善恶、美丑、爱恨等各个方面,从而对人性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4、对历史和社会的反思:
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通过对历史和社会的反思,揭示了历史和社会对个人命运的影响。他通过对历史和社会的描写和叙述,让读者能够看到历史和社会对个人命运的干预和影响,从而对历史和社会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5、独特的语言风格: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展现了他独特的语言风格,他的语言既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又有现代感。他运用了大量的民间语言和方言,使得读者能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故事中的氛围和情感。
同时,他的语言又具有现代感,通过对现代语言的运用和创新,使得他的作品更具有现代性和时代感。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2000字范文

  《红高粱家族》是中国作家莫言描写抗日时期农村热血牺牲的经典中篇小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红高粱家族 读后感 ,希望你会喜欢!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2000字:热爱
  红是对高密东北乡的热爱 红是被人血浸泡的黑土 红是湿漉漉带血的婴儿 红是奶奶的嫁衣,诱人的双脚 红是爷爷碎裂的伤口,失神的双眼 红是罗汉大爷肢解尸体上干涸的残血 红是花轿,是尸体的腐烂 红是革命,是不屈的灵魂 红是莫言先生在我心上染上的赤城 红是一股莫名的力量,让你读罢久久不能平静思绪 红,高粱,红了 誓死的战斗 高粱的颤抖 伴随着莫言半神半鬼的文字,时间回到一九三九年农历八月初九,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奶奶的夹袄里还依旧散发着热烘烘的香味,爷爷还志气昂扬地带着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那是一场伟大壮丽的战斗,深刻在爷爷的、父亲的、我的生命里,改变了 故事 和结局的太多太多。 徜徉西行,见落日上方彤云膨胀,云团上镶着灼目金边,鲜明得可怕,胶平公路似蛇一般在高粱地里蠕动,一群人在浓烈的雾气和尖锐的高粱地里穿梭,谁能想到那么多。 想到日本人会来得这样措手…… 想到一群鲜活的生命会逝去得这般容易,凌乱…… 想到奶奶会在这一天,与人世相牵的红线即将挣断…… 几百万发子弹的钻击,衣衫褴褛的人们,横七竖八地倒在高粱地上。 天是银灰色的,月是残缺的,但那残缺部分浅浅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见,就像那些依旧清晰可见的生命,躺在这片高粱地上,用依旧温热的鲜血滋润着这片黑土地,到底是有多少吐露冒泡的红血,连阳光都被染成了红色,染红了半边天。 女人的光辉 葬送锈色的伟大 似乎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永远少不了女人,少不了爱情,在这部伟大的作品中,无疑,女人是伟大的。 戴凤莲,是“我奶奶”的名字,人如其名,是高粱地上的一只凤凰,一朵金莲花,一个充溢着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 她十六岁出嫁,憧憬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绝望使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 毋庸置疑,她这一生,是爱他的,为他生子,为他癫狂。毋庸置疑,她这一生,是传奇的,她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当她用他迷恋的最美丽的胸脯面朝蓝天微笑而逝的时候,她还不忘记,不忘记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 这样的女子,撕破了多少张被传统束缚的网,在世间匆匆行走,来回慌乱,跌跌撞撞地就这样突兀地闯进了你的心房。莫言将一个女子写得如此鲜活,如此难忘。 高粱酒的浓烈 人性的疯狂 莫言笔下,这是香气馥郁、甘饴回味的高粱酒的故事,爷爷与奶奶热烈的 爱情故事 。 初见,她是新娘,他是轿夫,她迷人的小脚引起了他内心深处的怜悯与同情,他宽厚的肩膀让她的芳心感受到了温暖与温存。 他们初次相识,便化作桑间的濮上之和,她怯怯地叫唤,他沁血的眼睛,浓烈的唼喋之声。她雪白的身子披着他的蓑衣,他坚毅的眼眸许给她的承诺,改变了一个家族的几生。 这一生,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 这些高密东北乡里的人,在高粱酒的浸泡下生活的人,真实到不像人,而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 火红的公鸡站在生满酸枣棵子的土墙上,迎着绚烂的朝霞引吭高歌,这一群群,一群群的人,在高粱地做爱,抗战,死去,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 口号 ;他们可以烧杀抢掠,可以面对日本人时拧成一股狰狞的绳。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 生命的主题 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 生命可以有多少生机与活力,在《红高粱》中,也全都幻化在一个个鲜活的影子上,照射出富有传奇色彩的时代缩影。 人创造的,又被人毁灭,在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喜忧参半的游乐园。这是一群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在发光,发亮。 在莫言的心里,在那片满布红高粱的黑土地上生活的人们心里,高密东北乡永远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八月,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 八月,爷爷带着一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 八月,奶奶雪白的胸脯在高粱地里开了花,容貌像鲜花一样美丽,墓穴里光彩夺目,异香扑鼻。 八月,暗红色的高粱头颅在浑浊的黄水里,顽强的向苍天呼吁,如果太阳出来,照耀浩淼打水,天地间便充斥着异常丰富,异常壮丽的色彩。 八月,高粱,红了。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2000字:审视社会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近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
  我看它的时候是个分外晴朗的下午,你难以想象在一个冬天几乎没有太阳的地方享受一个明媚下午的愉悦,但是在这个令我无比欢喜的下午却因为这本书让我像是处在满是烈火的水中,纠结不已。我陷在这个热血正义但兽性的余占傲的角色中,我纠结的经历着他经历一切,他的作为他的思维让我难以理解,书中的暴力和残忍更是让我无法理喻——为什么要用那么极端的方式处理事情呢?这可能是我完全脱离了那种社会我根本感受不到那种社会下人们的价值观。但同时我不得不惊叹于主人公余占鳌和戴凤莲那样惊艳放抗。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反抗与不满。他们坚强地守护自己的自由,傲然地活着。看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就一群流着高粱血统、浑身散发着鲜活人性的红高粱地英雄。
  读书的过程中我感觉莫言写作时倾注了大量的感情的同时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我有时有些小迷糊的,但看完之后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怀大局,能在这看似繁琐复杂的线索写作并掌握好中清晰的理清思路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对于读者的我有时都找不到头绪。同时作者独特的创造人物的视角也给我很大的冲击,《红高粱家族》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但他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红高粱家族》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作者是以怎样独特的眼光来审视社会的呢,我想这是他以往经历所致。
  为了能理解作者这样独特的视角和惊艳的作品我先了解了一些他的背景,莫言是农村的,他小的时候受过一些磨难,曾加入解放军。我想就是这些经历让他有灵感写出这本书,他把他看到的农村思想放大,他把自己小的时候的磨难放大,把在军队中经历的种.种放大出来。我知道《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在电影的渲染下很多人关注的了这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张扬的《红高粱》,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称莫言作品为“魔幻现实主义”,我觉得正是莫言的作品带来的这种兽性而残忍的力量,撕去了文明社会下虚伪的温情面纱,直接剥开战争、死亡、情欲外面的画皮,展现最残酷的一面呈给读者,它不是一般文学作品那种含蓄而优雅的表达,而尽是直白地描写暴力、肮脏和残忍,让我们看到真实的人性。这也是作者的以往的经历所带来的吧,在童年时的经历让他看到这些人身上野性,在军队的经历让他痛恨战争,因为他看到战争让人隐藏的残忍、暴力和残忍暴露出来。
  看完这本书让我相信曾经的经历是写作的灵感,当我们经历的事越多我们就越有积淀,有积淀才有灵感。如果不是莫言以前的经历他怎么会有这种灵感和体会,又怎么写出这样惊艳的小说。让一个从小生活在温室中的作家写这种经历很多磨难的人物是不可能的,写出来的 文章 也只是一堆词藻的堆砌没有任何感情。另一方面也在提醒我,不要一味羡慕别人的成果,那是经历风雨后的沉淀,要想有一番作为还得自己去争取。
   红高粱读后感
  红高粱以”我”的角度和视野让读者仿佛亲身经历般感受高密东北乡的 民间故事 ,历史和现代。一度赞叹莫言细致的描写,让人以为他真的经历了他爷爷奶奶的那个年代。阅读长篇小说,仿佛都习惯要尽快知道结局。的确,红高粱的故事情节很精彩,让人欲罢不能,同时莫言对环境,对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的描写又让人不得不慢慢品嚼,耐人寻味,似乎骑着机车焦急想要感到目的地,却又不得不时常慢下来停下来折回去欣赏下路边风景。高密东北乡浓厚的乡土气息,爷爷土匪般的粗鲁,带点愚钝的乡亲,还有小路上的驴粪蛋蛋,丝毫没有让红高粱俗的土里土气,倒是有血有肉有情的红高粱让人看的潇潇洒洒,酣畅淋漓。
  红高粱不仅让人领略到一棵逐渐长高长粗大树的高度和广度,更让人欣赏到一棵逐渐从种子长成枝繁叶茂大树的精彩过程。仿佛都可以听到它破土的声音,放佛都可以看到它长出新枝抽出新芽的鲜活生命力。
  深深扎根于土壤的是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不断生长不断延伸的是高密东北乡点点滴滴动人的故事。它不是单纯沿着时间线路讲故事,而是折折回回,故事更像是九连环似的套叠在一起。这并不是说犹如侦探小说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是说红高粱大体是按照一个相对顺序的时间来写,比如偷袭日本鬼子发生在给解放军送军粮前,送军粮又发生在爷爷被抓往日本当劳工之前,这又发生在爷爷逃脱躲在深山狐洞之前。但某些联系紧密的情节时间安排上又出现了先出结果后续描写的手法。 非常巧妙,一笔带过,先把眼下的情节连串,然后在之后某个合适的地方交代一下,更妙的是不是一次性啰啰嗦嗦罗列交代, 又是先完成在此环节中的情节,接着后续再在某个合适的地方接着续,这并不给人知道结局后无趣的念头,更没有 广告 植入的反感,反而更揭发了想要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的强烈欲望。
  比如一开始在爷爷带领队员伏击日本鬼子时,父亲想起来罗汉大爷去年就死了,尸体被割的零零碎碎,又想起来奶奶做了当家的恳求罗汉大爷留下来。通过伏击用的四盘铁齿杷-这是奶奶想出来的好主意-延伸出了奶奶与罗汉大爷的绯闻,自然而然带出日军抓走罗汉大爷,活剥罗汉大爷的情节。依旧是在伏击中,等到中午日军还未来,爷爷便叫父亲让奶奶送饭。接着便是大段大段奶奶年轻嫁人的光辉岁月和被当轿夫的爷爷戏弄的暧昧火花。送亲路上遇劫匪,爷爷挺身护花杀劫匪,埋下了奶奶喜欢爷爷的种子。正是津津有味时,又转到伏击现场,奶奶杅拤饼做好后走向玲子,又引出玲子暗恋的任副官,奶奶去送饭了,这时日军的汽车来了,爷爷的小队伍屏住呼吸,奶奶挑着担子款款飞过来,父亲喊了声娘后,爷爷似心有灵犀般地扭头看到奶奶中弹栽倒,奶奶的血从枪眼里冒着,快要失去意识的那一刹那,先是低沉的音调奏出奶奶嫁给麻风病有钱人的绝望和伤心,接着高音一起,爷爷和奶奶在高粱地里耕云播雨,温暖相爱,仿佛是音乐的高潮部分,让人满心欢愉,陶醉其中。后来奶奶三天后从娘家赶回,依稀还记得巩俐穿着大红棉袄,梳着齐刘海,挽着黑黑的髻,挺直腰板坐在小毛驴上,优哉游哉。
  这只是其中一条线,红高粱中有无数条这样环环相扣的线。从几何角度讲,不能清晰的把它描绘成一条线,但放大了看,环环相扣就是一条放粗放大了的绳索。比线更粗,比线更清晰。长篇小说的确不是几条线就能顺下来的,需要互相交叉交错互有关联。一不小心就像干枯的灰褐色树枝搅在一起,直不楞楞,毫无生机。红高粱你可以感觉到树枝在树干上生长,延伸,绿色的嫩芽生机勃勃的舒展成叶片,树枝继续伸展,绿叶继续舒展,树干继续长高,树枝树叶自然的交叉层叠在一切,不失个性,却营造出整体的自然美及和谐美。 又放佛高低起伏的音乐。
  红高粱呈现给读者一个非常丰富立体的画面空间,环境背景不是冷冰冰的描述性文字说明,你可以感觉到生命的呼吸,生命的热情,看到生命的表情。 你可以看到生机勃勃红高粱偷看奶奶被爷爷抱进高粱地相亲相爱的羞涩与热情,你可以感受到战战兢兢的红高粱目睹爷爷带领二十几个乡亲偷袭日军的小心翼翼,你可以听到到义愤填膺的红高粱发出鬼子血洗村庄后的愤怒咆哮,你可以感受到无可奈何的红高粱挣扎在人狗争夺乡亲尸首当中的慌张与杂乱。红高粱至始至终表达着它的情感。墨水河静静的流淌,河底淤泥乌黑发亮,丛生芦苇接骨草,滩涂淤泥上留下蟹爪痕迹,父亲小时玩水,墨水河这样平静安详,慈祥的目光追逐父亲;几百条狗撕咬尸体,鬼子被炸,墨水河漂着又沉入残损肢体和尸首,墨水河又是一副凄凄惨惨的景象。或稀薄或浓密的雾,瓦蓝的天空,丰满的白云,吱吱叫的野兔子,呱呱叫的老蛤蟆,扑愣愣飞的鸽子,翻着白肚皮的白鳝,还有像干萎苹果的马驴骡粪和像虫蛀过的薄冰似的牛粪,真真切切的还原给我们一个那个年代的生动的高密东北乡。
  不得不赞叹莫言丰富惊人的词汇量,不得不赞叹莫言的描写像从千篇一律的 作文 似的描写中鲤鱼打挺般的活脱脱的凸现出来。恨不得挖地三尺去掘埋藏地底深处久未见光发霉的小时费劲功夫区分开的 近义词 反义词 同义词 。实在不忍心计算日常生活中的词汇数量。的确,口语让我们的生活简单化,可是不觉得埋藏我们这些绚烂多彩的形容词,副词,活泼生动的动词,甚至埋藏这些可爱的方块字,是多么可耻,多么罪过么?
  白云不仅只是漂着,它还可以游荡,不仅只是像棉花糖,还可以像女人似的丰满;洋油灯不仅只是发出微微的黄光,还可以像熟透的杏子一样可爱;缠足小脚不仅只是三寸金莲便无他词,还可以是笋尖状的,莲花瓣的,甚至是埋伏清澈水底的小金鱼;血不仅只有鲜红的流着,乌黑的渗着,还有和红高粱混在一起的紫红色,还有咕噜咕噜往外冒的,还有带着腥甜气味的,还可以是丝丝带着温暖的。
  红高粱中男人的爱情是野蛮的,他对情感,对女人的呵护以野蛮的状态呈现出来倒显得很有男人味道,憨憨的,傻傻的,透着一股可爱的味道,就像巍峨雄壮高山下的一朵淡黄色的小花。 爷爷没有过多的语言,对奶奶的喜欢以及爱大都用行动表达,送亲抬花轿,打死麻风病姑爷, 高粱地里续风流,假扮短工混亲近, 倒是让奶奶省了判断甜言蜜语的功夫。奶奶被土匪头子摸了一下奶子,爷爷上山把他给毙了,野蛮的履行他作为男人保护自己女人的义务。 你看不到如今偶像剧中恨不得每分每秒都耳鬓厮磨的镜头,你听不到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没有那么多眉来眼去,就是简单的富有原生态乡村味道的”俺喜欢你””俺要和你在一起””你是俺的””俺得保护你”。后来爷爷往返于奶奶和二奶奶之间,着实伤了奶奶的心,这是粗鲁原生态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后来我率领一帮子男人给八路军送军粮。里面有几个共产党员,一路上尽讲些大道理,硬生生的让人不得不联想到如今某些毫无实际内容的空洞的会议讲话。急冲冲的阅读,跑着跳着想要跳过这一段,预计这又会是褒扬我党如何如何。很是反感。直到行军到一条河,寒冬腊月,要赤膊站在河中当人桥把粮运过去,身体极度虚弱,眼瞅着随时都会断气的连长第一个站进去,直到这里,我对共产党员恢复了些好感。那么多男人,傻傻的,憨憨的,流露着让人怜惜的愚昧。
  后来爷爷被押到日本做苦力,侥幸逃出来,躲藏深山十余年,日本报道那年有名日本村妇被野人强奸产下名男婴,似带毛。这个伏笔吊足胃口, 但去不舍直接翻看结局,因为一边感受着莫言对环境背景细腻的描写,一边感受爷爷在深山与狐狸斗智斗勇,一边脑中盘算遇到日本村妇的场景的感觉实在太妙了…。直到最后才恍然大悟,那篇报道却是个大大的诱饵,爷爷有想过,想过用小日本侵略他村庄时同样的方式对付这个日本村妇,想要报仇,心中的仇恨用他角色的野蛮姿态狠狠地骂了, 爷爷吓倒日本村妇后,并没有媾和之事。骂的倒是让人痛快,媾和的结局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因为没有一点意义。
  众所周知,电影取材于文学作品,作品本身比电影丰富的多,电影给人立体的感觉,当然给人固定的形象,因为导演演员固定了形象,读者很难再去有他对形象的理解。但是,红高粱的电影很符合我们对形象的理解,就让我们在这种理解下细细咀嚼这部文学作品吧。

求对莫言《红高粱家族》的评价。

中教联盟老师:这是我读过的评论里认为评论最好的,自认为我评价不出这种水平,推荐给你。
高粱地里的英魂
——评莫言《红高粱家族》
说起莫言,大多数人想到的首先是他的《红高粱家族》里的《红高粱》以及他的故乡高密。莫言自己也说过,《红高粱》是他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山东省高密县曾举办过一次莫言小说研讨会,会上有学者提出“莫言的小说在高密”的说法。张艺谋根据莫言的小说拍的《红》播出后,在高密一度形成“莫言热”,有“西方传说管莫言,人人争看红高粱”的说法。
《红高粱》来自于一个真实的故事:当时日本鬼子为了报复某个村庄的村民对他们的攻击,准备对这个村庄进行报复,结果在路上,因为一个人指错了方向,导致另一个村庄的一百多个百姓被杀害。
《红高粱家族》可以说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作者将历史与民族的宏伟题材浓缩到东北高密乡几个典型人物身上。大片大片的高粱地里演绎着一个民族的血与泪,爱与恨。美国《纽约时报书评》的编辑威尔伯恩·汉普顿在评论《红高粱家族》时说“几乎每一页都详尽地记述了那个残忍、野蛮时代的恐怖和情绪。日本兵命当地有名的杀猪匠在众百姓的睽睽目光下活剥罗汉爷爷的一幕,其恐怖程度比得上任何有文献记载的暴行。”[①]可以说,这是一部用血写成的小说,弥漫着屠杀、硝烟、血腥与死亡、恸哭。?????在每一个作家笔下,几乎都有一个深入骨髓的“故乡”,正如莫言的高密,鲁迅的绍兴,沈从文的湘西,托马斯的“威塞克斯”,福克纳的美国南部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认为摆脱故乡是20实际作家的共同情节。莫言则认为作家只有摆脱了故乡才能认识他的故乡。他在高密生活了近二十年,没有离开家乡之前,他觉得这是个令人厌烦的地方,千方百计地想要离开家乡。后来莫言应征入伍,三年后获得一次回家探亲的机会。汽车已进入高密的领地,,看到高密的河流草木,听到熟悉的乡音,作者就激动万分。进了村子,看到母亲从胡同口走来时,他热泪盈眶。这就是故乡情节。莫言深深地爱着他的故乡高密,他的一些小说人物或事件可以在高密找到原型。《红高粱家族》里的那个王文义是实实在在生活在高密的一个人,莫言在写作时曾想过用化名,但考虑到这样会降低小说的原汁原味,不能够更彻底地表达出来,因此用了真名。结果那个叫王文义的老人找到莫言,说“听说你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了”。莫言把故乡深深地烙进了心中,把故乡人写进小说里,为此还遭到了一些人的辱骂。这些恰恰能体现高密在作者心中的地位。?
莫言第一次把高密写进小说里是从《白狗秋千架》开始的,之后一发不可收拾,高密渐渐成了他作品里的一块神圣的净土。他在这片土地里耕耘,流血流汗流泪,写着肮脏、纯美、丑恶、善良,鞭笞与赞美,嬉笑怒骂,寄托了浓浓的乡土情怀。?
实际上,莫言笔下的高密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故乡”,它早已上升到了历史与文化的层面。他说“高密东北乡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个表达道出了高密这个特殊的地方的内涵。一方面,原生态的吃喝、婚嫁、情爱、生育与高粱地一起长养着;另一方面,民族精魂与生命意识在高粱地里蓬勃生长。这是一个偏僻、落后的村庄,蛮荒、贫穷、苦难与代表着民族精魂的坚韧、勇敢、抗争意识相互碰撞、糅合。让作品超越一般的战争题材和上升到了文化与生命意识的层次。
作品中说“每一穗红高粱都是一个深红的成熟的面孔。所有的高粱合成一个壮大的集体,形成一个大度的思想。”“红高粱”在这里是一个巨大的象征,民族英魂了与历史灵魂、原始生命的蓬勃向上与狂野在高粱身上聚合。“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悒地注视着我父亲,父亲也虔诚地看着它们。父亲换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他们扎根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红高粱成了千千万万生命的象征,它在高密的土地上散发着生命的狂野、粗暴,人们喝着高粱粥,闻着高粱的气息。在高粱地里打滚,在阳光下曝晒。高粱地成了人们的婚床,战场,墓地。灵与肉,爱与恨。悲苦与幸福在这里纠结融合,最后人与高梁融为了一体。????红高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浅显是象征,是“民族生机的征兆。、”“宇宙天灵的幻化”。雷达先生在评论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时说:“一方面,它是人与自然契合冥化的象征,红高粱是千千万万生命的象征,千千万万生命又是红高粱的外观,天人合一,相生相长,让人体验那天地之间生生不息的生命律动,从而引向人与自然,生命与地域的重叠、合影、浑一的魂归自然和宇宙之故乡的境界。另一方面,它又是历史
与现实契合的象征,象征坚韧,不屈,苦难,象征复仇,象征英雄主义,象征淳朴而豪放的道德,象征伟大民族的血脉、灵魂和精神。”[②]这一段解读将红高粱的精神延伸到了更高的层次。
红高粱象征的精魂在人物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作品中最典型的是“我奶奶”戴凤英。莫言在评论自己的这部小说时说“这部作品恰好表达了当时中国人的一种共同的心态,在长期的个人自由受到压抑之后,《红高粱》张扬了个性解放的精神——敢说,敢想,敢做。”“我奶奶”就是这种精神的有力说明。她大胆刚烈,敢说敢做,正如文中所说“她老人家不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她勇于冲破婚姻的牢笼,寻求所爱;她敢于与父亲抗争,甚至与他断绝来往;她撑起了高粱酒的生产,成为全乡最富有的人家;公公丈夫被杀后,她在曹县长面前的表演令人拍案叫绝。她临死前的对天地的呐喊“天,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敢的都干了,我什么也不怕??”这段独白正是她的一生性格的写照。她就是红高粱的化身,“她血液里散发出来的是浓烈的高粱酒味”,她死后埋在高粱地里,与高粱一样继续活在人们的心中。
此外,作品中的另外几个女性形象一样散发着红高粱般的野性。二奶奶恋儿的敢爱敢恨,面对禽兽般的日本人的蹂躏,她拼了命保护女儿,母性的光辉在她的歇斯底里的惨叫里得到了体现。而当日本兵“端起刺刀对准母亲的肚子时,惊恐、恋母之情涌上她的心头,小姑娘从窗台上跳起来,向着二奶奶扑去”,小女孩香官对母亲的保护再次抒写了红高粱的血性情愫。“我母亲”倩儿在枯井里保护弟弟,垂死挣扎的过程正是高粱精神“坚韧”“不屈”的表现。
而“我爷爷”余占鳌不仅是红高粱的精神的化身,还是传统的民族文化的寄寓。他是十足的匪徒,手上沾满了血腥,他粗野、强悍、无赖;他杀人抢妻,能爱能恨,与日本人作着持久的抗争。这是个“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人物形象,在他身上,还凝聚着民族传统文化与古老的思想。得知豆官续香火还有望时,他的一声“苍天有眼”喊出了他对传统文化领域的“续香火”的坚守。他不惜化为大量的人力财力为埋在高粱地里近两年的“我奶奶”出大殡,除了表现他对“奶奶”的爱以为,这还是古老中国殡葬文化精髓与信仰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的表现。他恪守宗法观念王权和,热衷于传宗接代既是封建道德的反叛者,又是守卫者。
“罗汉大爷凄厉地叫着,瘦骨嶙峋的身体在拴马桩上激烈扭动所有的人在大爷的骂声中昂起了头”“人群里的女人们全都跪倒地上,哭声阵野。当天夜里,天降大雨,把骡马场上的血迹冲洗得干干净净,罗汉大爷的尸体和皮肤无影无踪。村里流传着罗汉大爷尸体失踪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代传一代,竟成了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刘罗汉在罪恶的日本兵面前将“红高粱”精神悲壮地演绎了一遍。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滴血液都随着雨水渗进了高粱地里,高粱魂在人们的传说中一代代流传下来。无论是莫言的小说还是张艺谋的电影,红高粱带给人的是惊天动地的震撼。“我奶奶”出殡时豆官为他唱的指路歌更是催人泪下:“娘-—娘—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溜溜的骏马—足足的盘缠—娘—娘—你甜处安身—?苦处花钱”。这是唱给红高粱地里所有亡魂的歌,是悲歌,也是赞美诗。莫言在小说的卷首语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红高粱的精魂已经深入的作者的灵魂。他在小说的末尾还写道:我的整个家族的亡灵对我发出了指示迷津的启示;?
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你到墨水河里去浸泡三天三夜——记住,一天也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少,洗净了你的肉体和灵魂,你就回到你的世界里去。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传统精神的象征!
“纯种的红高粱”正是纯粹的高粱魂的象征。莫言曾说过“他们让我们这些活着的子孙相形见绌,有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到了今天,红高粱精神依然长存。

对《红高粱家族》的评价?

中教联盟老师:这是我读过的评论里认为评论最好的,自认为我评价不出这种水平,推荐给你。
高粱地里的英魂
——评莫言《红高粱家族》
说起莫言,大多数人想到的首先是他的《红高粱家族》里的《红高粱》以及他的故乡高密。莫言自己也说过,《红高粱》是他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山东省高密县曾举办过一次莫言小说研讨会,会上有学者提出“莫言的小说在高密”的说法。张艺谋根据莫言的小说拍的《红》播出后,在高密一度形成“莫言热”,有“西方传说管莫言,人人争看红高粱”的说法。
《红高粱》来自于一个真实的故事:当时日本鬼子为了报复某个村庄的村民对他们的攻击,准备对这个村庄进行报复,结果在路上,因为一个人指错了方向,导致另一个村庄的一百多个百姓被杀害。
《红高粱家族》可以说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作者将历史与民族的宏伟题材浓缩到东北高密乡几个典型人物身上。大片大片的高粱地里演绎着一个民族的血与泪,爱与恨。美国《纽约时报书评》的编辑威尔伯恩·汉普顿在评论《红高粱家族》时说“几乎每一页都详尽地记述了那个残忍、野蛮时代的恐怖和情绪。日本兵命当地有名的杀猪匠在众百姓的睽睽目光下活剥罗汉爷爷的一幕,其恐怖程度比得上任何有文献记载的暴行。”[①]可以说,这是一部用血写成的小说,弥漫着屠杀、硝烟、血腥与死亡、恸哭。?????在每一个作家笔下,几乎都有一个深入骨髓的“故乡”,正如莫言的高密,鲁迅的绍兴,沈从文的湘西,托马斯的“威塞克斯”,福克纳的美国南部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认为摆脱故乡是20实际作家的共同情节。莫言则认为作家只有摆脱了故乡才能认识他的故乡。他在高密生活了近二十年,没有离开家乡之前,他觉得这是个令人厌烦的地方,千方百计地想要离开家乡。后来莫言应征入伍,三年后获得一次回家探亲的机会。汽车已进入高密的领地,,看到高密的河流草木,听到熟悉的乡音,作者就激动万分。进了村子,看到母亲从胡同口走来时,他热泪盈眶。这就是故乡情节。莫言深深地爱着他的故乡高密,他的一些小说人物或事件可以在高密找到原型。《红高粱家族》里的那个王文义是实实在在生活在高密的一个人,莫言在写作时曾想过用化名,但考虑到这样会降低小说的原汁原味,不能够更彻底地表达出来,因此用了真名。结果那个叫王文义的老人找到莫言,说“听说你把我写进你的小说里了”。莫言把故乡深深地烙进了心中,把故乡人写进小说里,为此还遭到了一些人的辱骂。这些恰恰能体现高密在作者心中的地位。?
莫言第一次把高密写进小说里是从《白狗秋千架》开始的,之后一发不可收拾,高密渐渐成了他作品里的一块神圣的净土。他在这片土地里耕耘,流血流汗流泪,写着肮脏、纯美、丑恶、善良,鞭笞与赞美,嬉笑怒骂,寄托了浓浓的乡土情怀。?
实际上,莫言笔下的高密绝不是一般意义的“故乡”,它早已上升到了历史与文化的层面。他说“高密东北乡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这个表达道出了高密这个特殊的地方的内涵。一方面,原生态的吃喝、婚嫁、情爱、生育与高粱地一起长养着;另一方面,民族精魂与生命意识在高粱地里蓬勃生长。这是一个偏僻、落后的村庄,蛮荒、贫穷、苦难与代表着民族精魂的坚韧、勇敢、抗争意识相互碰撞、糅合。让作品超越一般的战争题材和上升到了文化与生命意识的层次。
作品中说“每一穗红高粱都是一个深红的成熟的面孔。所有的高粱合成一个壮大的集体,形成一个大度的思想。”“红高粱”在这里是一个巨大的象征,民族英魂了与历史灵魂、原始生命的蓬勃向上与狂野在高粱身上聚合。“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悒地注视着我父亲,父亲也虔诚地看着它们。父亲换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他们扎根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红高粱成了千千万万生命的象征,它在高密的土地上散发着生命的狂野、粗暴,人们喝着高粱粥,闻着高粱的气息。在高粱地里打滚,在阳光下曝晒。高粱地成了人们的婚床,战场,墓地。灵与肉,爱与恨。悲苦与幸福在这里纠结融合,最后人与高梁融为了一体。????红高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浅显是象征,是“民族生机的征兆。、”“宇宙天灵的幻化”。雷达先生在评论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时说:“一方面,它是人与自然契合冥化的象征,红高粱是千千万万生命的象征,千千万万生命又是红高粱的外观,天人合一,相生相长,让人体验那天地之间生生不息的生命律动,从而引向人与自然,生命与地域的重叠、合影、浑一的魂归自然和宇宙之故乡的境界。另一方面,它又是历史
与现实契合的象征,象征坚韧,不屈,苦难,象征复仇,象征英雄主义,象征淳朴而豪放的道德,象征伟大民族的血脉、灵魂和精神。”[②]这一段解读将红高粱的精神延伸到了更高的层次。
红高粱象征的精魂在人物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作品中最典型的是“我奶奶”戴凤英。莫言在评论自己的这部小说时说“这部作品恰好表达了当时中国人的一种共同的心态,在长期的个人自由受到压抑之后,《红高粱》张扬了个性解放的精神——敢说,敢想,敢做。”“我奶奶”就是这种精神的有力说明。她大胆刚烈,敢说敢做,正如文中所说“她老人家不仅是抗日英雄,也是个性解放的先驱,妇女自立的典范”。她勇于冲破婚姻的牢笼,寻求所爱;她敢于与父亲抗争,甚至与他断绝来往;她撑起了高粱酒的生产,成为全乡最富有的人家;公公丈夫被杀后,她在曹县长面前的表演令人拍案叫绝。她临死前的对天地的呐喊“天,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我不怕进你的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敢的都干了,我什么也不怕??”这段独白正是她的一生性格的写照。她就是红高粱的化身,“她血液里散发出来的是浓烈的高粱酒味”,她死后埋在高粱地里,与高粱一样继续活在人们的心中。
此外,作品中的另外几个女性形象一样散发着红高粱般的野性。二奶奶恋儿的敢爱敢恨,面对禽兽般的日本人的蹂躏,她拼了命保护女儿,母性的光辉在她的歇斯底里的惨叫里得到了体现。而当日本兵“端起刺刀对准母亲的肚子时,惊恐、恋母之情涌上她的心头,小姑娘从窗台上跳起来,向着二奶奶扑去”,小女孩香官对母亲的保护再次抒写了红高粱的血性情愫。“我母亲”倩儿在枯井里保护弟弟,垂死挣扎的过程正是高粱精神“坚韧”“不屈”的表现。
而“我爷爷”余占鳌不仅是红高粱的精神的化身,还是传统的民族文化的寄寓。他是十足的匪徒,手上沾满了血腥,他粗野、强悍、无赖;他杀人抢妻,能爱能恨,与日本人作着持久的抗争。这是个“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的人物形象,在他身上,还凝聚着民族传统文化与古老的思想。得知豆官续香火还有望时,他的一声“苍天有眼”喊出了他对传统文化领域的“续香火”的坚守。他不惜化为大量的人力财力为埋在高粱地里近两年的“我奶奶”出大殡,除了表现他对“奶奶”的爱以为,这还是古老中国殡葬文化精髓与信仰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的表现。他恪守宗法观念王权和,热衷于传宗接代既是封建道德的反叛者,又是守卫者。
“罗汉大爷凄厉地叫着,瘦骨嶙峋的身体在拴马桩上激烈扭动所有的人在大爷的骂声中昂起了头”“人群里的女人们全都跪倒地上,哭声阵野。当天夜里,天降大雨,把骡马场上的血迹冲洗得干干净净,罗汉大爷的尸体和皮肤无影无踪。村里流传着罗汉大爷尸体失踪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代传一代,竟成了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刘罗汉在罪恶的日本兵面前将“红高粱”精神悲壮地演绎了一遍。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滴血液都随着雨水渗进了高粱地里,高粱魂在人们的传说中一代代流传下来。无论是莫言的小说还是张艺谋的电影,红高粱带给人的是惊天动地的震撼。“我奶奶”出殡时豆官为他唱的指路歌更是催人泪下:“娘-—娘—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溜溜的骏马—足足的盘缠—娘—娘—你甜处安身—?苦处花钱”。这是唱给红高粱地里所有亡魂的歌,是悲歌,也是赞美诗。莫言在小说的卷首语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红高粱的精魂已经深入的作者的灵魂。他在小说的末尾还写道:我的整个家族的亡灵对我发出了指示迷津的启示;?
可怜的、孱弱的、猜忌的、偏执的。被毒酒迷幻了灵魂的孩子,你到墨水河里去浸泡三天三夜——记住,一天也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少,洗净了你的肉体和灵魂,你就回到你的世界里去。在白马山之阳,墨水河之阴,还有一株纯种的红高粱,你要不惜一切找到它。你高举着它去闯荡你的荆棘丛生、虎狼横行的世界,它是你的护身符,也是我们家族的光荣的图腾和我们高密东北乡的传统精神的象征!
“纯种的红高粱”正是纯粹的高粱魂的象征。莫言曾说过“他们让我们这些活着的子孙相形见绌,有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的退化。”到了今天,红高粱精神依然长存。

求《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请看问题补充)

和很多人一样,我最初接触的也是张艺谋的《红高粱》。
小时候,妈妈单位组织看电影。那时候的娱乐活动太少了,于是不管是不是合适,不少人都带着孩子一起去的。那天的电影正是《红高粱》。故事内容根本没理解,只记得一片片红色,和剥人皮。此后的20年里,剥人皮是我对《红高粱》唯一能联想到的。虽然当时用手挡住了眼睛,依然感觉那红色顺着手指头缝流进来。就是现在,每次看《红高粱》,快剥人皮的时候,我依然要挡住眼睛,所以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剥人皮是怎么演的。
《红高粱家族》全书完稿于1986年,莫言31岁的时候。用莫言自己的话说:《红高粱家族》虽是少作,技术上有诸多粗疏之处,但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叙述者“我”,总好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在故事讲到激动之处,要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正是这种冲动,赋予了《红高粱家族》独有的魅力。相比较,莫言的《檀香刑》的艺术性更完整些,却远远没有《红高粱家族》动人。激情的作品只属于充满激情的年龄和激情的年代。
那个年代诞生出《红高粱家族》,颠覆意义应该是很强的,正义、爱情这些神圣的字眼,在书中完全走了样。余占鳌、戴凤莲等人,他们就像高密乡野生的一片片红高粱,原始而真实。鲜活的生命。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伟人?在红太阳的照耀下,英雄好汉的头上无一例外顶着光环。那光环如此耀眼,让人目眩神迷,让人忘了英雄好汉拉的屎也是臭的。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死前不交党费。
在刘心武先生的影响下,我曾经对水浒英雄吃人肉纠结了很久。为什么英雄好汉要吃人肉?那么英雄好汉该吃什么肉?《红高粱家族》中的英雄好汉,吃了疯狗肉,而狗群生前吃了死人肉,所以英雄间接吃了死人肉。想来不过如此,对《水浒传》的纠结也就放下了。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
全书最后一个小节,一直以讲述者身份出现的“我”,终于露了正脸。短短三页纸,却是全书极其重要的部分,使得全书充满了反思和虔诚的忏悔。其实,就算没有最后这一节,《红高粱家族》也已经是完整的了。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笔,让整部书具有了寻根的意义,让红高粱的生命力传承了下去,让这个家族生生不息,让读者抛书后陷入沉思:忘了本,人生就如同脚踩浮云,离开了大地,我们将飘向何方?文章来源www.zhuomang.com 卓芒文学
参考答案 坚持做你自己,而不是被别人修改的面目全非。
红高粱家族》这部小说是莫言的早期作品,也算得上是莫言的成名作,因为张艺谋把这部作品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有了很高的知名度。不可否认的是,电影《红高粱》在国内外的巨大影响力对莫言获得诺贝尔奖有一定帮助。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著。直到最近莫言因诺贝尔文学奖而名满天下,我才把书借来看看。感觉在写作中,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娴熟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中又具有合理性,让读者有些小迷糊的同时,又对作者这样的安排赞叹不已。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莫言对于线索的熟练掌握表现了他胸中有大布局的大将风范,尽管只有二十七万字,但是其中线索多头,若没有指挥若定的才能,断不能将这些故事如此合理而顺畅地打乱时间顺序安排在一起,从这个角度看,这本书是小说技法的一次绚丽展示。无怪乎在莫言在《丰乳肥臀》的一篇自序中毫不掩饰的表示,长篇小说就是要写得长,就是要有大局观,甚至还举出有人只能带一个连一个团,有的人却能指挥千军万马这样的例子来。从那篇序言中不难看出,莫言对于自己对长篇小说的把握能力是很有自信的,而事实情况也的确如此。只不过这样的写法虽然按照作者的意思整合了各种线索,对于读者却是不小的考验。
很多人更注重的是莫言作品中的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张扬,而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称莫言作品为“魔幻现实主义”,但我认为这都不算是莫言最大的特色。还有人认为莫言和张艺谋都愿意表现中国落后的一面,而外国人喜欢看这些,这更是不着边际的想法。我觉得,莫言的作品给人一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文明社会中温情脉脉的面纱,直接剥开战争、死亡、情欲外面的画皮,展现最残酷的一面呈给读者,阅读莫言的书,要有相当的忍耐力,他绝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那种含蓄而优雅的表达,而尽是直白地描写暴力、肮脏和残忍。若这也算是一种特点,那这特点就是他敢于面对人世间的真实,他的书不是写给孩子看的,而是作为一种他自身的宣泄,是作家内在力量或内在压抑情感外化的产物。
莲山课件 原文地址:http://zw.5ykj.com/dhg/24916.htm

莫言《红高粱家族》讲了什么?(三)各章节内容的梳理和总结

我觉得这本小说很有意思,前面插叙倒叙很多,比较难懂,后面的内容理解起来就比较容易。

有人说豆官好像个时间旅行者,恣意穿梭在不同的时间里。其实,严格来说,他并没有真的穿越,只是他的思维比较活跃,常常会联想到很多事件。小说的前半部分,关于豆官的联想和回忆比较多,后半部分相对来说比较少。

以下是第四章后半部分和第五章的内容概括。为了方便分析莫言的叙事方式,总结时仍按照小说的顺序。



第三节

豆官披麻戴孝,把指路歌连喊三遍。

二十天前,余占鳌、豆官带着众人去掘开戴凤莲的坟墓。

豆官想起埋葬母亲的场景。

叙述掘墓的过程。

第四节

胶高支队为了夺回武器,趁铁板会给戴凤莲出大殡之时,对他们发动袭击。铁板会战败投降。

这时,冷麻子来了。

第五节

鬼子屠村后,那年冬天余占鳌他们靠着狗肉和狗皮熬过了寒冬。他们有时候也猎雁。

叙述余占鳌带豆官猎雁的经过。

冬去春来,铁板会头子黑眼来了。

余和他曾为了戴凤莲,在墨水河进行了一场决斗,但未分胜负。

黑眼用激将法,想让余占鳌加入铁板会。

叙述“我”的看法。“我”根据我们家族的感情经历,总结了适合我们家的爱情铁律。

介绍恋儿。简述余占鳌击毙花脖子后,开始当土匪的经历。

余占鳌绑走县长儿子,之后,县长师爷小颜绑走了豆官。余占鳌此次计划失败。县长倒是生出一个消灭土匪的计谋。

叙述余占鳌和恋儿在一起的经过。

余占鳌答应黑眼加入铁板会。

第六节

趁戴凤莲不在家,余占鳌和恋儿在一起。戴凤莲回家后,发现了他们的“奸情”。戴凤莲打了余占鳌和恋儿,被余占鳌一巴掌打翻在地。戴凤莲伤心大哭,余带恋儿走了。

第七节

余答应加入铁板会后,五乱子撺掇余取代黑眼,给他规划好了铁板会发展的计划。

第八节

1928年,余占鳌中了县长曹梦九的诡计,将高密东北乡800土匪引入罗网。800个土匪被一网打尽。余占鳌大难不死,从大狱中逃出,用了半个月,走回了家乡。他想回去和戴凤莲重归于好,但是放不下面子,最终还是回到咸水口子村他和恋儿的家里。

恋儿告诉余占鳌,戴凤莲在他去济南后,就跟黑眼走了。余占鳌大怒,拿枪找黑眼报仇。

余占鳌和豆官加入铁板会后,在路上被五乱子的话撩拨的心中热血沸腾,他想起了和黑眼在盐水河边决斗的场景。

叙述余和黑眼决斗的经过。决斗后,戴凤莲带着豆官跟余回家。

第九节

铁板会给戴凤莲出殡时,胶高大队袭击铁板会。胶高大队刚胜利了,冷麻子来了,开始袭击胶高大队和铁板会。

余占鳌和豆官加入铁板会,在五乱子的撺掇下,余占鳌成了副会长。五乱子又撺掇会员们请战。在与日伪军张竹溪团的遭遇战中,铁板会损失惨重,黑眼妖术被戳穿,余占鳌大展枪法。此战,奠定了余占鳌在铁板会的地位。后来,余占鳌又用计分别绑架了江小脚和冷麻子,获得大量武器。铁板会成高密东北乡最强势力,余占鳌萌生了给戴凤莲出大殡的念头。此后,他们敛财集资、抢棺杀人。

冷麻子发动袭击时,余占鳌感叹八路的英勇和无畏。黑眼被打死。

冷麻子把胶高大队队员和铁板会会员关押在一起。

次日,冷麻子正得意时,鬼子来了。胶高大队队员和铁板会会员80余人奋起杀敌。



(一)

“我”对恋儿的描写和评价。

(二)

老耿被鬼子刺了18刀。他大难不死,据说是红狐救了他的命。

(三)

鬼子要找一个叫咸菜疙瘩的人。他们逼问成麻子,成麻子不知道。鬼子就让成麻子带路,把村里编草鞋的都找出来。

(四)

恋儿听到村外一声枪响。

戴凤莲和恋儿争风吃醋,最后她们定了“三家条约”:余占鳌在戴凤莲家住10天,再到恋儿那里住10天,不得违约。

那天,正赶上余占鳌在戴凤莲那里。恋儿听说鬼子要洗劫村庄,心中害怕,很想和余占鳌回戴凤莲家,但是余占鳌一口回绝了她。

她女儿香官这天举止有些奇怪。

讲述恋儿惨遭鬼子侮辱,香官被残忍杀害的经过。

写“我”对鬼子残忍行径的控诉,和对抗日的决心。

(五)

第二天,余占鳌到咸水口子村。

鬼子洗劫咸水口子村时,余占鳌和罗汉大爷听到了远处的枪声和爆炸声。

插叙罗汉大爷如何忠诚,在1929年左右为东家守住了家业。

余占鳌想去找恋儿,罗汉劝他再等等。罗汉大爷去打探消息,告诉余占鳌鬼子包围了咸水口子村,但里面什么情况还不知道。余准备回家找枪。

路上看到逃出来的小王八蛋。

余占鳌回家,戴凤莲苦苦劝说,怕他莽撞前去丢了性命。为了往日的情仇,二人争执起来,余占鳌差点将戴凤莲打死。

余看到豆官,恨自己不该下手那么重。他决定第二天再去找恋儿。

次日,余占鳌到达咸水口子村,看到遭难的妻儿,心如刀割。他和罗汉大爷将垂死的恋儿和死去的香官带回了家。

(六)

余回到家,怨恨戴凤莲阻止他救恋儿。戴凤莲心中愧疚,不敢说什么。

豆官看到死去的香官,想起以前他找豆官玩的场景。

豆官又想起以前和戴凤莲去死孩子夼称死孩子的事。

戴凤莲和余占鳌给恋儿母女擦洗干净。

(七)

叙述老耿饿死的经过。

(八)

成麻子给鬼子带路,村里大部分男人被炸死,成麻子回家后,看到妻子和女儿遭鬼子杀害。他准备上吊时,被人劝说,投了八路。

成麻子加入胶高大队。队中缺衣少食,成麻子想出一计。他们偷走了余占鳌的枪支和狗皮。之后,他们打了很多胜仗。成麻子立了战功后吊死了。

(九)

恋儿受了刺激,在临死前有些反常的举动。请人给她驱邪后,她才死去。

(十)

回到家乡后,整个家族的亡灵对“我”发出的启示。



第一章至第四章前面的内容在上两篇文章中:

莫言《红高粱家族》到底讲了什么?(一)各章节内容概括

莫言《红高粱家族》讲了什么?(二)梳理各章节内容,有助于阅读

这三篇合到一起,是对《红高粱家族》小说的完整概括。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小说的几条故事线索,也可以看出作者运用的叙述手法。觉得有需要的读者可以看一下。

关于小说时间线没理清的读者,可以参看这篇文章:

花3天时间,整理的莫言《红高粱家族》时间线,请大家参考

接下来一心书屋将继续解读这部经典小说,对莫言作品不了解的读者,可以关注一心书屋。

莫言《红高粱家族》到底讲了什么?

1、《红高粱家族》是莫言1986年向汉语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被译为二十余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某网站评分8.9分。小说通过“我”的叙述,展现了抗日战争年代“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的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故事。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先辈,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迸发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爱情。小说洋溢着丰富饱满的想象,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着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通过这部作品,作者把他的“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了世界文学的版图上。
莫言
2、《红高粱家族》是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长篇小说,创作于1986年,是“莫言长篇小说全编”(修订版)系列中的一册。是莫言向汉语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力作,曾入选《亚洲周刊》评选的二十世纪中文小说“百年百强”和英美学界重量级期刊WORLD LITERATURE TODAY评选的75年来世界四十部杰出作品榜单。
3、书友点评摘录:
(1)莫言用属于庄稼的形容词描写人。那是莫言的乡野。在那里,好孩子永远饱满丰盈,好女人永远雨水充沛,好汉子就像杂草,骨子里有血,汗液里流的只能是粮食酿的酒,作物像河水,在年月里不断生长,不停腐败,但它总在那儿,在那见证着那些最王八蛋也最英雄好汉的,乡野传奇。
(2)乡村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奇诡的语言风格、高超的语言驾驭能力、绚丽的场景色彩,将“高密东北乡”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地展示给读者。这不仅仅是一部家族史和,更是民族历史,那些在我们的民族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虽不是波澜壮阔但仍不应忘记的事情。
(3)最近热映的《红高粱》电视剧和原著相差太多,原著要比电视剧残忍、淋漓、撕裂、痛苦、麻木得多。莫言的文字强悍刚硬,读时流畅摄人心魄。
4、莫言,本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生于山东省高密县河涯乡平安庄(现为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大栏平安村),中国当代作家,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际写作中心主任。2012年10月,成为首位中国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5、满意请采纳,关注更欣喜。祝生活愉快!

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是怎么描述的?

《红高粱》这本小说是以第一人称我来进行描述的,他是讲述了在抗日战争时期,我的祖祖辈辈在东北高密那个地方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英雄被撞的人生故事。
故事的主线是以我的爷爷奶奶来讲述的,我的爷爷叫做余占鳌,奶奶叫做戴凤莲,对于高密东北这个地方,在书中有着非常特别的描述,“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但是同时也是最圣洁的,这里是英雄好汉在地方,但是这里也可以是最混账的地方,这里是最能喝酒也是最具有爱的地方,这里就是高密东北乡”。
我的爷爷余占鳌他是一个勇敢彪悍,风流倜傥,最开始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但是,他又是一个以报效国家为己任的英雄,几乎和所有的土匪一样吧,就是那种最单纯又最善良的人类,他之所以做土匪是因为他想要有家人去照顾。
没有别的职业可以从事,所以选择了土匪,可是这并不代表说他天性就是如此,他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么高尚,可是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错误的。
我的奶奶戴凤莲他是一个平常人家的女儿,因为他有一双难得的小脚和非常好的面容,所以他就被高粱酒作坊踩住单廷秀看中了,并且娶她给自己得了麻风病的独生儿子,善扁郎做妻子。我的曾祖父为了钱财,就将还没有满16岁的戴凤莲奶奶嫁给了这个人。
但是我的奶奶不是一个一般的女子,她不甘平凡嫁给麻风病人善扁郎,她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在封建社会当中,但是她也不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小姐,她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
她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长远的目标,他选选择自己想要的幸福,他和爷爷在一起,并且鼓励爷爷抗日,他自己也是一位抗日的女英雄,他得到了爷爷的爱,也得到了我们所有人的尊重。
我的父亲鱼斗官也确确实实地印证了那一句话,虎父无犬子,在当时那个时代当中,很多人都选择了软弱和屈从,可是我的父辈们却用明亮的光环指引着所有晚辈们继续前行。
小说红高粱不仅讲述了要求个性的解放,而且还歌颂了抗日爱国的顽强意志和牺牲精神,这种文学在五四的时候就是一种创新和一种民族危机感,民族自立自强的一种主张,在那一个时代当中强调个性解放,也强调了自我牺牲的精神。

有没有专门分析莫言《红高粱》的文学评论

暴力书写:狂放莫言* ——以《红高粱家族》为中心
朱崇科
一 引言:系谱学视阈中的暴力书写 在20世纪中国文学史(尤其是小说史)上,将暴力书写描述成一条蔚为大观的创作主线乃至潮流或许不乏争议,如果言及其独特别致的系谱学特征,恐怕少有人持异议。它们或直面现实人生的残酷、阴暗、丑陋,或旁觊心灵世界的冷漠、芜杂与扭曲,阴沈、滞重、血腥等往往令人触目惊心之余又深入反省人生的“真相”、“本质”和思考终极关怀。粗略说来,从鲁迅的颇具规模的《狂人日记》、《孤独者》等到沈从文的“砍头”与“吃人”的《夜》,再到施蛰存的新人耳目的《石秀》,从巴金的《灭亡》到萧红的《生死场》等,直至轰轰烈烈的八十年代的寻根主义,时至今日,暴力书写已经成为一种显耀书写:残雪、刘震云、莫言、苏童、余华等等当代名家莫不涉此领域,甚至有些还因了商业因素的推动,逐步演化成为一种“暴力奇观”。王德威在论述余华时就入木三分的指出,“他不仅以文字见证暴力,更要读者见识他的文字就是暴力。”1 毋庸讳言,如果抛开道德伦理层面对暴力书写的负面判定,我们不难发现,暴力书写其实有它丰富又深刻的意义和美学探求,即“以其丰富的精神信息,构成强大的精神冲击力,无情地击碎人们的日常经验和日常思维,将人们逼到不得不正视这种既陌生又真实的艺术图像的生存极境,所以有可能促使人们唤发出最深刻的生命激情,最热切的创造欲,将开辟新生活和新人生的可能性膨胀到极限。”2 惟其如此,我们对暴力的界定也就更加势在必行。本文所指的暴力书写则从那种强制力的普通定义引申开去,包含两大层面:主题内容和文体风格。一方面,暴力书写成为书写暴力的寓言,“其寓意指涉的不只是暴力本身,而更是指向了人的精神结构和社会历史结构”。3在此含义下,暴力也就体现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包含想象暴力)、言语暴力(如辱骂)等等。另一方面,从文体风格看,暴力书写是指一种暴力叙述风格,即叙述本身也成为一种文体的暴力。它还可分为狂放不羁的“硬暴力”和细腻绵密的“软暴力”等。 在本文的文本选择方面,除了众所周知的篇幅所限以外,还有其它原因。莫言的暴力书写有其一贯性,但抵达《檀香刑》时可谓高峰凸现,但正因为如此,笔者舍弃了刻意书写暴力并达至巅峰的《檀香刑》而取其“无心插柳柳成荫”的《红高粱家族》为中心文本。 二 主题:暴力迷恋 某种意义上,我们无论如何以怎样的理论标签来丈量鲜活多变的莫言都有其捉襟见肘之处,魔幻现实主义的称呼也不例外。但莫言对暴力的书写却指向了迷恋的特征,颇有魔幻色彩。我们可以称之为辐射型暴力奇观。当然我们可以相信并尊重莫言的宣告,即暴力书写和性并非他的至爱,但实际上,暴力美学范畴和对暴力书写的执着却在在客观显示出他对暴力的迷恋。“用一支笔制造刀刃的效果,是莫言的长项。久而久之,莫言脸上原本可被定义为憨厚淳朴的笑容已多有腥膻痕迹......从《透明的红萝卜》起步,直到《檀香刑》,暴力美学范畴,中文视野内已无人出其右。”4 某种意义上说,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中充斥了暴力的激情与生命的疯狂式执着,可谓是“暴力的狂欢”。王德威指出,“我们听到(也似看到)叙述者驰骋在历史、回忆,与幻想的‘旷野’上。从密密麻麻的红高粱中,他偷窥‘我爷爷’、‘我奶奶’的艳情邂逅;天雷勾动地火,他家族人物的奇诡冒险,于是浩然展开;酿酒的神奇配方,江湖的快意恩仇,还有抗日的血泪牺牲,无不令人叹为观止。过去与未来,欲望与狂想,一下子在莫言小说中,化为血肉凝成的风景。”5 《红高粱家族》中的暴力奇观往往以身体暴力为中心,形成一种散发式辐射型暴力呈现。最令人怵目惊心的莫过于活剥“罗汉大爷”的暴力场景。莫言对此似乎有种享受式的痴迷,他对整个场景的书写可谓巨细无遗:无论是描述整个过程的宏观流程,还是每一个部位的微观审视。比如当他述及两只被割掉的耳朵的状态时,就不无暴力的指出,“父亲看到那两只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 日本兵拖着瓷盘,从民夫面前,从男女老幼们面前慢慢走过。父亲看到大爷的耳朵苍白美丽,瓷盘的响声更加强烈”。 当然,单纯如此判断并定性莫言对暴力的变态迷恋自然有失公允。在此场景中,正是如此暴力式对暴力的宣淫式呈现才会激起亲历者、旁观者(包含读者)对日本侵略中国、草菅人命的残暴方式的痛恨,同时在小说内部也推动了不同力量抗日激情的勃发与实践。 莫言自然有他独到的民间叙事与抒情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他的对“高密”野史世界的还原与创造式书写以及对身体政治学(body politics)的实践都闪烁着少见的狂野激情乃至暴力。 小说中著名的“野合”场景描写在蒙上了些许朴素的浪漫色彩之余,却同时彰显出其中扑面而来的肉欲气息,更加需要注意的是,在这场民间式的云雨中,在男女二人的相互欲望期待中也游走着浓郁的暴力色彩:余占鳌(名字就有一股霸气)的“粗暴”和“刚劲”引发了奶奶“尖刻锐利的痛楚和幸福”。肉体的狂欢、暴力、勃发、对话就这样风风火火地展开了。 不仅如此,在莫言的笔下还涌动着对暴力的象喻性的描绘。比较典型的,如“枪”(同时它也隐喻了男根)以及与此相关的错综复杂的战争和驳火场景等等都表现了暴力的极受作者关注。与身体有关的食品(如高粱酒的酿造、饮用和军事用途等)以及种种帮派的强盗式欲望(不同势力在争斗中的占有和攫取等)较力中都弥漫了暴力的风采。 同时,我们在考察个体的行径与轨迹时,也不难发现其中的暴力倾向。小说中的“奶奶”就是一个代表,无论是她与“爷爷”、黑眼等人的爱恨情仇,还是她的慷慨就义都浸染了暴力的滋味。 三 暴力书写:狂放莫言 莫言的暴力书写更多表现出大气、狂放的一面,阳刚气十足。 张闳非常醒目地指出,“莫言小说的狂欢化倾向并不仅仅是一个主题学上的问题,而同时,甚至更重要的,还是一个风格学(或文体学)上的问题。狂欢化的文体才真正是莫言在小说艺术上最突出的贡献。”6无独有偶,王德威在论述莫言的时候也心有戚戚,“从天堂到茅坑,从正史到野史,从主体到身体,他荤腥不忌、百味杂陈的写作姿态及形式,本就是与历史对话的利器。正经八百的评论莫言——包括本文在内——未免小看了他的视野及潜力。”7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同样也典型的表现了其狂欢风格和文体的扩张性。 在莫言的这部小说中,盈荡着一种敢爱敢恨、敢做敢当、怒则大吼、痛则大叫的英雄气概和言语霸气。无论是塑造栩栩人生、鲜活跳跃的各类单个人物,还是描述其纠缠不清、善恶难辨的诸种举动与复杂关系;无论是描摹客观或诗意风景,还是勾勒种种激烈场域,莫言的那极具感官性的文字无不张力十足、喷薄而出,显出一种狂放又阳刚的暴力姿彩。 随手拈来,莫言在书写“我奶奶”与王文义妻子被日本人机枪射杀的场景就汪洋恣肆的写到,“奶奶倒地后,王文义妻子那颗长方形的头颅上,迸出了红黄相间的液体,溅得好远好远,溅到了堤下的高粱上。父亲看到这个小个子女人中弹之后,后退一步,身体一仄,歪在了堤南边,又滚到河床上。她挑来的那担绿豆汤,一桶倾倒,另一桶也倾倒,汤汁淋漓,如同英雄血。铁桶中的一只,跌跌撞撞跳进河,在乌黑的河水中,慢慢地向前漂着,从哑巴的面前漂过,在桥墩上碰撞几下,钻过桥洞,又从余司令从我父亲从王文义从方六方七兄弟面前漂过。”(重点号为笔者加注) 在这段话中作者先后以叙述人的客观视角和父亲的视角衔接论述仆地场景,同时又不断以重复和丰富的形象词汇加强气势,突破并超越了读者的阅读期待,滔滔不绝、大肆铺陈,形成了暴力的狂放风格。 同时,值得关注的还有莫言的辱骂手法,它同样也是一种语言暴力,“辱骂是‘民间性’因素里最激进的一种方式......这种将生与死、高雅与卑下、强权与弱势界限搅乱的辱骂,正是‘民间性’因素中的基本而永恒的力量之一。”8辱骂在《红高粱家族》有非常繁复的功用和特征,但其暴力色彩却不约而同。如余占鳌和日本人血拼将近尾声时,冷支队长装模作样的赶来支持。余对这种背信弃义义愤填膺,在回答冷的话语时,他只有一句,“狗娘养的!”既是反击冷的阴险,又是对因此死难兄弟的牺牲鸣不平。又比如,当小说中“父亲”在看到日本汽车逼近紧张不已时,余司令严厉的喝道,“兔崽子,别动!”这种责骂既是对“父亲”的爱护和安慰,又是一种劝责。而在“我奶奶”的另一个情人黑眼在从余司令口中得知她的死讯时,黑眼怒冲冲地说,“他娘的,多好的女人到了你手里也给毁了!”这种怒骂中既包含了对余的不满,也夹杂了对“我奶奶”的深沉爱意。当然,辱骂的场景和功用在其中还有更林林总总的表现。 某种程度上讲,莫言《红高粱家族》中的暴力书写的狂放风格可谓是20世纪80、90年代中国文学中最具代表性的暴力话语言说者的独特品格。 四 功用与内因:拯救的尴尬 仅仅蜻蜓点水言及莫言对暴力书写有迷恋倾向是远远不够的,也有失客观。暴力书写显然有其复杂功用。一方面,暴力书写体现了作者对历史、人生或现实的独特观照姿态,他以此方式重写了自己心中的历史图像和景观,点评、总结或提炼他们对人生的高度体认;另一方面,暴力书写的巨大弹性空间和灵活限度给他们的策略创新与书写内在逻辑的突破提供了相得益彰的息壤或情境。如人所论,“‘历史’作为一种文化约定进入他们的视野更加‘面目全非’了,它已‘降格’为仅仅充当创作主体建构文学世界的一个借口。这种对待历史的态度使得创作过程更易摆脱既有经验事实的牵制,沿着创作主体的幻想线路长驱直入。而暴力恰恰为施展幻想的魔法提供了绝好的程序和道具。”9 同时,他的暴力书写也丰富了该书写自身的历史,开拓了另类的书写模式和叙事风格。 有论者在批评莫言《檀香刑》的过度暴力迷恋时,却顺手牵羊批评道,“莫言对暴力的展示从来就缺乏精神向度和内在意义。”10显然,这种画蛇添足的评论是对莫言暴力书写丰富内涵的误读和简单化。 1对退化的纠偏。除了上述功用以外,莫言的暴力书写其实主要就是对现代文明相对退化的纠偏。在莫言那里,现代文明在实现器物的进步的同时,却造成生命力的萎缩,在他看来,沉潜、鲜活的民间才是纠偏的源泉,而暴力书写只是一种策略。王德威就认为,莫言反击了“退化史观。作为家族传人,《红高粱家族》的叙述者只能遥想当年父母的英勇行径,或更难堪的:追忆他们日后在种种革命及运动中所受的磨难。”11 通读《红高粱家族》,我们不难感受到,接二连三的暴力场景、话语等扑面而来,仿佛是扫除病态与柔弱的催化剂,它为整个文坛带来一股势不可挡的生命力感和阳刚之气:无论是高粱地里如火如荼地爱情释放与奔放激情,还是同仇敌忾奋勇杀敌的壮怀激烈,无论是酒神曲中荡气回肠的生命豪情,还是从容赴死的慷慨激昂,莫不令人为这种刻骨铭心唏嘘不已。如人所论,“莫言这种恣意妄为的叙述表明:他通过‘血缘’为纽带所确立的民间立场,使他在认同民间的同时也认同了他的‘根’,他的情感与精神的归宿,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龌龊表示愤慨的原因也在这里。”12 2拯救的吊诡。莫言反击和拯救退化的手段却偏偏是暴力书写,他书写暴力,也“反抗”暴力。问题在于,他的暴力书写在为这种退化注入阳刚之气的同时,却也形成了纷纷扰扰的叙述暴力。其不可遏抑的文字在令人振奋之余,却又有冗长和絮叨之感。换句话说,莫言小说中无节制的意义撒播和言辞的泛滥在对抗退化的同时,却又反映了背后的深层空虚,甚至失语,这实在又反映了人类自身悖谬的困境,无论是扩张性的意义表述,还是放纵不羁的文体。 但总体而言,莫言有意识的拯救意识让他能够使暴力发挥强大的震撼力和积极作用。陈思和认为,莫言“以刺激的暴力展现呈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奇异美感,但是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只不过这种倾向在《红高粱》中还能因为作者饱满的艺术理想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依然有利于体现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13 * 本文原刊于台北《文讯》2004年第8期。 1 王德威〈伤痕即景 暴力奇观〉,见《读书》1998年第5期,页113。 2 摩罗〈破碎的自我:从暴力体验到体验暴力——《非人的宿命——论〈一九八六年〉》之一〉,见《小说评论》1998年第3期,1998年5月,页58。 3 倪伟〈鲜血梅花:余华小说中的暴力叙述〉,见《当代作家评论》2000年第4期,2000年7月,页57。 4 〈畅销书封面上的13张嬉皮笑脸〉,详可参《北京青年报》2001年12月31日。 5 王德威著《跨世纪风华:当代小说20家》(台北:麦田,2002),页254。 6张闳〈感官的王国——莫言笔下的经验形态及功能〉,《当代作家评论》,2000年05期,2000年9月,页88。具体可参页73-88。 7 王德威著《跨世纪风华:当代小说20家》,页266。 8 张柠〈文学与民间性——莫言小说里的中国经验〉,见《南方文坛》2001年第6期,2001年12月,页40。 9 叶世祥〈近年小说创作中暴力描写热原因探析〉,见《温州师院学报》(哲社版)1994年第1期,1994年1月,页17-18。 10 李建军〈是大象,还是甲虫?——评《檀香刑》〉,见《海南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2002年1月,页40。 11 王德威著《跨世纪风华:当代小说20家》,页258。 12 王光东〈民间的现代之子——重读莫言的《红高粱家族》〉,见《当代作家评论》2000年第5期,页96。详可参页95-99。 13 陈思和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页319。 朱崇科,男,1975年生于中国山东省临沂市。广州中山大学文学学士、硕士,今为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博士候选人,佛光大学世界华文文学研究中心海外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20世纪中国文学、港台文学、马华文学、新华文学等。专著《本土性的纠葛--边缘放逐·"南洋"虚构·本土迷思》2004年由台北唐山出版社出版。

«    2025年3月    »
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31
控制面板
您好,欢迎到访网站!
  查看权限
网站分类
搜索
最新留言
    文章归档
    网站收藏
    友情链接

    Powered By Z-BlogPHP 1.7.3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30230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