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骗局事件,鸿茅国药发整改报告:广告中“健康长寿”是祝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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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是毒酒”事件全程回顾

近日,拥有200多年历史家喻户晓的国产神酒鸿茅药酒,突然变成了老百姓口中的人毒酒,短短几个月,我就从天堂到地狱,逐渐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有人和警方跨省逮捕吐槽医生,违反广告,甚至滥用公权力。下面探其财经就为大家梳理一下红茅药酒是毒酒事件。
据《红星新闻》4月13日报道,今年1月10日晚,内蒙古凉城县几名便衣警察赶赴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徐静家园社区,带走了一位名叫谭秦东的医生。他被捕的原因是去年12月19日美篇一篇题为《中国神酒》的文章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帖为鸿毛药酒)的帖子。
在这篇文章中,谭秦东写的内容分为三部分,开头: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到了老年,心脏和血管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共88字);文字:老年人,退休后很多消遣都是电视,鸿毛药酒夸大疗效,包治百病(共132字);结尾:来自天堂的中国神酒、鸿毛药酒礼物。最后,该文注明部分内容转自西西医生。
截至1月16日,本文阅读量仅为2241。
红茅药酒是毒酒事件时间线:
2017年12月19日,中南大学毕业、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广州医生谭秦东美篇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本文从心肌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阐述了红茅药酒对老年人的危害。表达本身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但标题是情绪化的。毒药一个词,想用夸张毒药这个词吸引了公众的注意。
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于2017年12月22日受公司委托报案。最近很多微信官方账号都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甚至声称鸿茅药酒是毒药,传播虚假言论,传播虚假信息,误导读者和患者,导致多家经销商退款,总金额827712元,导致公司销售急剧下降,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的商业声誉。然而,这篇文章的点击率只有2000多次。如此小的传播是否与鸿茅药酒声称退货80万元的经济损失构成因果关系,引发了舆论的强劲反弹。 经侦大队的一份材料办案说明显示,报案内容涉两篇文章:一篇是安徽黄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每天最热的雪球南京蓝鲸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谭秦东发表的一篇文章。警方认为,前者不构成犯罪。
2018年1月5日,凉城警方从美篇南京蓝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谭秦东注册ID号码,手机号码。该公司负责在线信息发布的副总经理表示,谭秦东的在线帖子没有明显的违法犯罪,可能会有一些侵权诽谤情节,但这不属于公司的审计范畴。
2018年1月10日,谭秦东被凉城县公安局拘留;25日,经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谭秦东被逮捕。
2018年3月13日,凉城县公安局发布《起诉意见书》毒药一篇文章10次左右,网站点击量2075次,美篇APP有三次访问,250次访问,849次访问,720次访问,253次访问,120次分享。
4月13日,由内蒙古企业家联合会、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内蒙古信用促进会联合主办2017第十一届内蒙古年度经济榜新闻发布会于4月13日在呼和浩特举行。其中,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鲍洪生等10人荣获2017年内蒙古十大经济人物。
4月15日,凉城县警方通报:鸿茅药酒声誉损害案已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4月15日,医生辩护律师表示将进行无罪辩护。
4月16日,媒体报道红茅药酒广告违法2600次。
4月16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4月16日,中国医师协会就鸿茅药酒事件发表声明
红茅药酒的声音和态度:
3月9日,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份文件严正声明一些严重诽谤我公司商誉的自媒体
详细说明如下:
近日,微信公众号法律101及红盾论坛出版签名程远的文章《广告史上的鸿茅药酒》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谁的脸?》。作者用侮辱性语言和大量道听途说的虚假数据,恶意攻击鸿茅药酒,恶意抹黑我公司形象。在此,我公司严格声明如下:
我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鸿茅药酒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的合法产品,其配制技艺入选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入选红茅药酒CCTV国家品牌计划认可我们的产品质量和企业实力。我公司真诚欢迎媒体依法监督,但对任何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行为,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永不容忍。在此,督促文章作者及相关媒体立即公开向我公司道歉!
3月14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登华一行在凉城县长尉代青的陪同下,参观了鸿茅国药生产基地。
3月15日,红茅药酒参与京东国品日活动称:红茅药酒,坚持品质,健康中国! 这315,为了质量,在一起@京东 共创品质新时代!
4月16日晚,鸿茅药酒官方微博分别转发@人民日报 和 @央视新闻两条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动态的微博。

鸿茅国药发整改报告:广告中“健康长寿”是祝福语

4月26日,鸿茅药酒生产商鸿茅国药发布整改报告,声称: 红茅药酒祝你:每天两口: 健康长寿广告语言的创意,两口确保用药安全;祝您健康长寿则是一句祝福语。
鸿茅药酒事件起源于一位名叫谭秦东的广州医生。去年12月19日,谭秦东美篇上发布的一篇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天堂毒药》的帖子声称红茅药酒是毒药。1月10日晚,内蒙古凉城县几名便衣警察赶赴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徐静家园社区严重损害公司的商业信誉谭秦东被带走了。
在这篇文章中,谭秦东写的内容分为三部分,开头: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到了老年,心脏和血管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共88字);文字:老年人,退休后很多消遣都是电视,鸿毛药酒夸大疗效,包治百病(共132字);结尾:来自天堂的中国神酒、鸿毛药酒礼物。最后,本文注明部分内容转自西西医生。
4月17日下午,被凉城县警方跨省逮捕的广东医生谭秦东在拘留中心被关三个月后被释放。他一路上车回家,感叹自由真好。
在4月26日的整改报告中,鸿茅国药声称: 红茅药酒祝你:每天两口: 健康长寿广告语言的创意,两口确保用药安全;祝您健康长寿是祝福语。
目前,宏茂国药已停止播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地方媒体的所有广告;还将派出检查小组对3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自检和自我纠正。
整改报告全文如下:
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鸿茅国药),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认真发现自己的问题,加强质量安全,加强风险控制,规范生产经营,坚决对消费者负责。
在最近红茅药酒事件的舆论发生后,我公司没有认真研究和判断风险,主动发声、处理、回应社会关注,导致舆论进一步扩大。因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和真诚地向社会道歉,并请求公众理解。
这一事件是宏茂国药的深刻教训。我公司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对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承担不良反应直接报告和持续提高药品质量的任务,以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
我公司正在认真组织自查,积极配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截至目前,自查整改情况已通知社会各界如下:
一、解释红茅药酒的安全性、豹骨的来源和生产质量,社会高度关注
1.红茅药酒组方制附子,制半夏,制天南星都是炮制品,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日用量转化为药材剂量。上述药材的日用量在药典规定的安全用量范围内。因此,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使用红茅药酒是安全的。
红茅药酒组方中制附子和半夏同用于中成药制剂。
2.鉴于红茅药酒的安全性,我公司积极开展了毒性试验、主要疗效研究和临床试验,结论安全有效。根据不良反应中心的数据,2004年至2018年2月底,红茅药酒有137份不良反应报告,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三、红茅药酒豹骨采购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材料平衡符合要求。2007年,红茅药酒开展豹骨研究,完成药效比较研究实验。
4.我公司始终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管理。在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在以往的产品监督抽样检验中,没有产品不合格。今后,我公司将继续遵守GMP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承担不良反应直报和产品质量持续提升的主体责任。
今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积极监测药品风险,继续研究红茅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持良好品质关和用药安全关,更好地对消费者负责。
二、关于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红茅药酒广告
经过严格的自查和深入的反思,我公司认识到红茅药酒在过去五年的广告中存在广告量大、下游经销商和零售药店违规等问题;企业管理过于依赖广告和广告发布管理存在漏洞。我公司对媒体纠纷和社会批评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1.近五年来,作为广告主体,我公司发布的广告平台是央视、央视、卫视和地方媒体。经认真自查,广告发布过程依法合规。然而,全国各地的红茅药酒经销商和零售药店都存在非法广告的问题。通过查询近五年《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共有红茅药酒公告17份,其中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发布后公告4份。
2.关于 红茅药酒祝你:每天两口: 健康长寿广告语言的创意是,红茅药酒产品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为:口服15毫升,每天2次。由于药酒剂型特殊,具有酒的特点,消费者容易超过规定剂量,广告语言表达为每天两口,提醒消费者每天不要超过服用量两口,确保用药安全;祝您健康长寿,是祝福语。为避免歧义,2017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采访我公司,要求企业对所有可能引起误解、歧义、有争议的广告语言进行修订,尽快停止。我公司已按要求停播相关广告,并交回相关广告批准。
2018年改版后播出的广告内容特别增加红茅药酒提示您在购买药品前阅读说明书公益宣传安全用药,也明确了红茅药酒是药品的属性。
3.近年来,红茅药酒受到侵权产品和假冒产品的侵害,我公司从未发布过喝红茅百病消、红茅药酒包治百病其他广告内容从未声称过鸿茅药酒能够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对此,我公司将进一步调查其发布主体和来源,并追究责任。
目前,为消除不良影响,承担企业主体责任,我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整改措施。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卫视和地方媒体的所有广告都已停播;同时,派出检查组,深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从企业到零售终端的完整、严格、可控的广告管理链;维权假冒鸿茅商标或商户的违法经营行为;积极宣传药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患者健康,大力参与和促进社会福利活动。
最后,红茅国药感谢媒体和公众舆论的关注和批评,并向各行各业的人和消费者真诚道歉。同时,也欢迎各行各业继续在我公司未来的发展中发挥监督作用。
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鸿茅药酒事件始末是什么?

鸿茅药酒事件的起因2017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广州执业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文章,2018年1月份遭到了遭到厂家所在的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理由是损害商业名誉罪。
说明:
4月15日,凉城县警方通报鸿茅药酒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检方审查起诉,4月15日,医生辩护律师称将做无罪辩护,4月16日,媒体报道称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00次,4月16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今年1月10日傍晚,内蒙古凉城县的数名便衣警察赶赴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旭景佳苑小区,带走了一位名叫谭秦东的医生,之所以被抓,源于他去年12月19日在美篇上发布的一篇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
谭秦东撰写的内容分三部分,开头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人到老年,心脏和血管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正文老年人,退休后很多消遣项目就是电视,鸿毛药酒,夸大疗效,包治百病,结尾,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礼物。

鸿茅药酒事件怎么处理了?

国家药监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
据悉,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扩展资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鸿茅药酒事件采取的三大措施:
1、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2、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健康网——国家药监局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处理结果:
国家药监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
据悉,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鸿茅药酒:
“鸿茅药酒,每天两口”让很多人认为鸿茅药酒是保健食品。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介绍,鸿茅药酒为独家品种,现批件持有人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于1992年10月16日批准注册,原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86)I-20-1355号”。
2002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该品种批准文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再注册,现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健康网——国家药监局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处理完了,鸿茅药酒接受了谭秦东的道歉,向凉城检察院撤回诉讼,与谭秦东握手言和,真相似乎到此止步,这样的结局,却让旁人怎么也想不通。
2018年4月26日,鸿茅药酒生产方,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企业自查报告,面向社会公众致歉。2018年5月17日,鸿茅药酒事件被抓医生谭秦东发道歉声明,17时,鸿茅药酒公司发布声明说,接受谭秦东致歉并撤回报案及侵权诉讼。
不了了之了呗,医生被放了出来,鸿茅药酒依旧卖的很火爆,没人为这起事件买单。
鸿茅药酒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是,鸿茅药酒接受谭秦东致歉 并撤回报案及侵权诉讼。
2018年3月5日,程远律师在自己的微信公号“法律101”发表了一篇名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的文章。
2018年4月16日晚间,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述文章严重诽谤鸿茅药酒声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案件已于2018年4月9日开庭。
2018年4月26日,鸿茅药酒生产方,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企业自查报告,面向社会公众致歉。
2018年5月17日,鸿茅药酒事件被抓医生谭秦东发道歉声明;同日17时,鸿茅药酒公司发布声明说,接受谭秦东致歉 并撤回报案及侵权诉讼。
扩展资料:
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处方含有67味药味,规格为每瓶装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解释说,我国于1999年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开展非处方药的目录遴选与转换。2004年以前公布的非处方药,是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分批从已上市的标准中遴选产生。
2004年之后公布的非处方药,是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由企业对已上市品种提出转换申请,经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价后确定转换为非处方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鸿茅药酒事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药监局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鸿茅药酒事件怎么处理了?

国家药监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
据悉,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扩展资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鸿茅药酒事件采取的三大措施:
1、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2、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健康网——国家药监局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鸿茅药酒到底是骗局还是什么?

对鸿茅药酒来说,说它是骗局,有点不符合事实。因为,它既不是通过药酒来诈骗,也不是通过药酒来传销,而是拿出了的产品,且这些产品都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商标注册等也符合法定要求。所以,无法与骗局联系在一起。
但是,不是骗局,不代表鸿茅药酒的一切行为都是对的,是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因为,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按照《 健康 时报》报道的情况,鸿茅药酒共在全国20多个省市被处罚2600多次。所以,它又是一个违法问题很多,且屡教不改的企业。所以,又绝对难以称得上是一家合法企业。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鸿茅药酒取名药酒,一个最核心的问题是,它既不是保健品,也不是酒,而是药。说它是药,是因为它拥有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国药准字Z15020795”批准文号。也就是说,它是真正意义上的药。既然是药,就不能以酒或保健品的方式销售,就必须由医院以处方的方式处理。将一种药象保健品、普通商品一样去宣传和销售,显然是违法的。那么,违法了2600多次,为什么还能继续违法,甚至干出请求警方将质疑人抓捕的现象呢?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鸿茅药酒带给 社会 的危害,就不是一般危害,而是比较大的危害。因为,将药当酒、当保健品卖,这样的行为,就不是一般违法。很难让人理解,为什么到现在还有人,特别是所谓的专家、学者、名人为其站台呢?可见,鸿茅药酒出现今天这样的问题,已不是一家企业的问题,而是一个带有 社会 性质的问题。那些为其站台的专家、学者、名人们,此刻应当发声,为什么鸿茅药酒这个“药”可以当酒、当保健品卖。个中又有多少的利益关联和交易,如果因为有利益关联和交易,就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否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实这种酒就是一种骗局,坑害无知的消费者,一点药用价值没有,靠广告起到的效应,三株口服液我什么倒闭,那可是当年的神药啊,家喻户晓。堪称奇迹,销售额30多个亿。 鸿茅药酒有什么作用,喝多了醉,至于药用价值都是骗人的,为什么我们得病都去找医生,都是广告惹的祸,我们都是看广告才知道的鸿茅药酒。 检察院我什么发回重审,为什么补充侦查,因为单靠单方面的证据不能证明他有罪,他说有毒,厂家提供不了药用价值,厂家的说法不能证明鸿茅药酒的实用价值,谭秦东本身是医生,医学知识丰富,他对鸿茅药酒说的很有道理,通过他的分析确实是符合逻辑的,所以鸿茅药酒不会胜诉。 之所以拘留谭秦东主要是地方保护注意,鸿茅药酒已经成为当地一个支柱产业,利税大户,如果不是全国网友极力支持谭秦东很麻烦,估计出不来,最后定罪。现在看来谭秦东肯定会胜诉,再说官方迫于大家的舆论压力不敢乱来。谭秦东不会判罪,最后国家适当给的补偿就结束啦
“风湿骨病,选鸿茅药酒”,电视广告、影视植入还历历在目,你以为的“十全大补”保健食品,实际上,自2003年起便是甲类非处方药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表示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这样的身份转变,其间有怎样的故事呢?药说君和你一起来看~
鸿茅药酒
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
故事梗概

鸿茅药酒事件
2017年12月19日
广州医生谭秦东撰写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
2018年1月10日
鸿茅药酒声称因文章造成利润损失约142万元,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办案人员来到广州,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对谭秦东实施抓捕。
2018年4月15日
鸿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4月16日
2018年4月16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已组织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责成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对鸿茅药酒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2018年4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自始至终,质疑声络绎不绝


广告不实
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以专家和患者名义为产品做功效宣传”、“发布未经审批的内容”, “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擅自篡改审批内容”……鸿茅药酒被通报、被暂停销售的理由总是相近,即对产品功效描述不实、不科学。

配方存疑
鸿茅药酒配方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且配方违背中医“十八反”(半夏和附子配伍),疗效尚不明确,临床数据极度缺乏。
(来自微博名“烧伤超人阿宝”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宁方刚)

药材问题
鸿茅药酒中使用“人工麝香”却在宣传中出现“麝香”、“天然药材”等字眼;配方中的“豹骨”存在违法使用濒危动物药材、缺乏使用专用标识等问题……
(来自春雨医生微信公众号)
务必明确,鸿茅药酒是药

鸿茅药酒确实存在夸大广告宣传等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 社会 作出解释,对 社会 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我们需耐心等待。

作为患者,首先明确一点,鸿茅药酒是药,是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所以,归根结底,大家不能把鸿茅药酒当作保健品饮用,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用药,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鸿茅"已去,轻于鸿毛。至于是否骗局,虽无定论,但因曾经鸿茅一度时期,几乎红遍大江南北,而名声大噪,却是不争的事实。
不过它也是时代的畸型产物,随着市场的不断规范,人们法律和 健康 观念的提升,鸿茅药酒一些货不真,价不实问题的被揭穿,随即失去了往日的光环。
即使他的经营团队,及其当地政府处于保护经济增长的考虑,无论怎样去费尽心思,企图达到失而复得的目标,都已经成为了散去的泡影,永远无法留住昔日虚幻的梦境。
鸿茅虽有六七十味中药,其中弥足珍贵的豹骨,究竟有多少含量,始终没有定论,即使有,又有多少作用,同样也无法定论。
当神秘的面纱不复存在的时候,也就完全失去了其价值意义,是否骗局的问题还用纠结和质疑吗?
(网络图片)
鸿毛药酒事件是广州执业医师谭秦东于2017年12月在其朋友圈和小范围内向熟人发布了个人对内蒙产鸿毛药酒关于能否治病的不同看法和评价后,被内蒙凉城县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垮界实施抓捕至今。
鸿毛药酒是否有毒,谭医生说该酒属中药有毒是否违法, 社会 上存在着很大争议。为彰显民主监督,现将 社会 上对此事件的不同看法列出,供有关方面参考:
第一 根据刑法所说的损害商品声誉罪,主要指特定人通过捏造错误信息,大量对公众散布虚假言论后,构成对特定商品损害声誉,从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罪行。
第二 谭医生首先没有捏造虚假信息。因为鸿毛酒被认为有虚假广告而被二十多个省药监部门封闭是事实!不存在谭捏造所谓虚假信息。反而大家认为谭是反映了真实情况。
第三 作为中药酒本身就具有毒性,是药三分毒。该药酒确实对一些急性病来说是有毒的,如肝炎,肾炎,尿蛋白患者,肺病,浓肿,跞痢等病,就不宜饮用。饮用后就会有很大付作用。
第四 说谭医生是大范围对公众散布消息也有不妥。谭只对特定的熟人和朋友圈发布了消息。而刑法所说的大范围则是指不特定的人群,不特定的公众。
第五 发布信息的目的不同。谭先生发布消息是为了人民身体 健康 ,免得一些老年人和上述病人误服或错服药酒从而引起不良后果。谭没有诋毁该药酒后能取得任何利益的动机和目的。而刑法所述损害商品声誉罪的犯罪目的是嫌疑人为获取商业利益。
第六 调解的法律不同。谭医生和鸿毛药酒是属于双方对产品的属性和用途有不同的评价,属于民法调整范围。不适用于刑法。
综上 ,为了能使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为了实现党在19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正确贯彻实施,所办案件经得住 历史 检验,请有关部门能接受 社会 的监督。
鸿茅,三株,秦池,孔府,沙普爱斯,脑白金。坏就坏在人民的电视台,人民的广播电台上,只要给钱,,管他真与假,管他坑的是谁。
鸿茅药酒不是骗局,但鸿茅药酒的“市场营销”倒像一个骗局。
鸿茅药酒是一个国药准字号的非处方中药,这是有案可查的。药酒本身不会是骗局。但是,鸿茅药酒的经营者夸大事实、违法违规的广告宣传,有严重误导消费的嫌疑。
作为一剂中药,鸿茅药酒肯定有它可以治疗或者辅助治疗的适应症,也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适应人群,但是鸿茅药酒的经营者们却把鸿茅药酒包装成“包医百病”的“神酒”,显然是违背“诚信经营”的基本原则的。
药品不是一般消费品,不能按照一般消费品的营销模式经营销售,这是常识。把非处方药包装成“保健神酒”,按照一般“保健品”进行市场推广,“每天两口,把病喝走”这样的不负责任的市场宣传,就属于“欺骗”消费者了。
其实,还有好多这种所谓的“神药”,“神贴”,“神丹”之类的“神品”,都在进行着“蒙骗消费者”的“无良经营”,鸿茅药酒只不过是因为自己的“无知者无畏”被曝光,自食其果而已。
怪只怪中国广大民众,尤其是中老年人综合素质偏低,几句花言巧语的广告词就信以为真,虽上当受骗而却不知,才有沙普爱司丶鸿茅药酒丶脑白金之类的大行其道啊!稍微有点常识头脑的人,都不会相信"虚假广告"之类的鬼话,所谓"明人明星代言"均是屁钱不值!从代言那一时刻起,我就不把这类人当名人名星看了。
显然是骗局。
首先,你得理解为什么对药品和保健品要分开管理。药品面向的对象是特定疾病特定阶段的患者,原则上药品可以有毒副作用,只要毒副作用是明确的,而且远远小于治疗收益,就可以上市。保健品也叫保健食品,面向的对象包括 健康 人也包括病人,一般并不强制要求有统计意义的疗效,但需要证明没有任何毒副作用,可长期安全的服用。所以,对保健品的管理和药品的管理是不同的。
一个显然存在毒副作用的用于短期对症治疗的药品,隐瞒了其可能存在毒副作用的风险被当做保健品来宣传,面向包括 健康 人在内的所有消费者,被鼓励和诱导当做保健食品经常服用。这不是骗局,还有什么是骗局?如果有人把抗生素当成保健品卖,让 健康 人没事乱吃一起,你说它是不是骗子?
管它是不是骗局,就凭跨省抓人这事也不会再买了

鸿茅药酒有没问题?

因为在网上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来自天堂的毒药”,广州医生谭秦东遭鸿茅药酒公司所在地的——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引爆了舆论的强力反弹。
去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医生谭秦东在“美篇”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文章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表述本身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但是标题却使用了情绪化的“毒药”一词。今年1月,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抓捕了谭秦东医生。
《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必须满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损害商品声誉罪”不能等同于普通名誉侵权,那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应该由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动用刑事手段,启动国家机器,直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
这是刑法应该有的谦抑精神,也是为避免警权介入不必要的民事纠纷当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刑案审判参考》在评述当年的“纸馅包子案”(訾北佳案)时明确:构成“侵害商品声誉罪”必须主观上出于故意损害商品声誉的目的,而不是出于过失;从犯罪结果来说,必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后果。
鸿茅药酒方面认为,谭医生的这篇文章,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达到了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但这篇文章的点击率只有2000多次,这么小范围的传播与鸿茅药酒所诉称的80万元的退货的经济损失是否构成因果关系?
要知道一个事实:在这篇文章之前,鸿茅药酒已经在市场上饱受质疑。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的职能部门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鸿茅药酒或多或少隐瞒自己“非处方用药”的身份,而不是保健品,不提自己的禁忌人群,极易造成误导,屡遭处理之后,仍然坚称“所有人都能喝”。鸿茅药酒中的附子、何首乌等成分,本身就被医学界认定为具有致癌性。近期又有媒体曝出,药酒成分中所含的豹骨为珍稀动物制品。
在这么一个四面楚歌的舆论环境之下,鸿茅药酒遭遇的退货和谭医生的这篇小文章真的构成因果关系吗?
的确,谭医生的表述有不妥的地方,特别是在网文的标题中使用了“毒药”一词。但是,表述不妥,与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应该判然有别。
警权动用应当谨慎,特别是当进入刑事程序,直接可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涉及到将来的定罪处罚时。原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申诉-删帖解决的问题,一脚油门踩到死,直接动用国家机器跨省抓捕一名医生,是否妥当?
这几年,打击网络谣言效果显著,以雷霆万钧之力澄清网络舆论环境,但是,应该区分情绪化表达与名誉侵权,一般性言论失实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如果对所有失实的言论(甚至并不是失实,只是做了情绪化的表达)不问主观动机,不问客观危害后果,都要跨省抓捕,既违背了传播规律,也可能造成寒蝉效应,搞得人人自危,无法正常表达。
几年来,个别地方的警方为当地的支柱型企业跨省抓捕吐槽者的案例不少,当然不能一概斥之为“滥用警权”“警察家丁化”,但是既然涉及刑事犯罪,刑法的谦抑原则还是应该讲的,对于这些本应该作为民事纠纷处理的案件,动用警权需要慎之又慎。
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30次,却安然无恙;谭医生一篇2000多点击的小文章,却被千里跨省抓捕。这不是公众期待的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干了这杯鸿茅药酒什么意思 鸿茅药酒事件怎么回事

2017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医生谭秦东在“美篇”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文章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表述本身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但是标题却使用了情绪化的“毒药”一词。
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一员工受公司委托报案。近期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甚至宣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大肆散播不实言论,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造成公司销量急剧下滑,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但这篇文章的点击率只有2000多次,这么小范围的传播与鸿茅药酒所诉称的80万元的退货的经济损失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该事件引爆了舆论的强力反弹。[9]
经侦大队的一份材料办案说明显示,报案内容涉两篇文章:一篇是安徽黄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雪球每日最热”的文章,一篇是来自南京蓝鲸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谭秦东所发文章。经调查取证,警方认为,前者不构成犯罪。
2018年1月月5日,凉城警方从“美篇”所隶属的南京蓝鲸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取了谭秦东的注册ID号、手机号。该公司负责网上信息发布的副总经理称,谭秦东的网帖“没有明显违法犯罪的内容,可能有一些侵权诽谤情节,但这不属于公司的审核范畴。”
因为引起网民关注,扒出鸿茅药酒各种问题,相关可以看新闻

鸿茅药酒大骗子是真的吗?

鸿茅药酒都已经有279年的历史了,应该不是假的吧,假的话新闻早就曝光了,怎么可能还卖那么久啊。
为你介绍鸿茅药酒的功效: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央视是怎么评鸿茅药酒事件的?

央视评鸿茅药酒事件: 防止荒唐执法,必须加一道监督“紧箍咒”。
因为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文,广州医生谭秦东被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跨省抓捕,其后被刑拘、逮捕,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结果引发轩然大波。
4月17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已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公安部官方微博也作出回应,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 下午18时,谭秦东医生取保候审后,已经走出凉城县看守所。
尽管诉讼程序尚未走完,案件也未盖棺定论,但此案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端倪,却已经令人深思。正应了上级检察机关所认定的——“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社会危害性是定罪量刑的基本条件,具体到损害商品声誉罪上,表现为“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在最高法的《刑案审判参考》中,也规定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后果。一篇《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原文为“毛”)文章,实际点击量仅2000余次,能“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吗?犯罪行为和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明显成疑。
而且,作为一个医生,他的网上发帖,虽然存在用语等方面的违规嫌疑,但在公众看来,总体是一个专业人士的质疑而已,属于“科普及科普文章中一些不同的观点”,从现有证据看,也不是所谓“竞争对手”指使,不存在明知自己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必然会损害他人的商誉、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仅凭发帖行为还不能证明发帖者的主观恶性到了需刑罚予以严惩的程度。即便是“毒药”等用词存在违规嫌疑,也不宜抡起刑责的大棒,来个千里大追击。
从调查看,还不仅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问题,诉讼程序也有不少问题。行使侦查权的当地警方,为保护所在地特定企业介入处理,很容易被理解为“地方保护主义”。谭秦东医生被凉城警方拘留,继而被批准逮捕,对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这些强制措施似乎很难立得住脚。比如,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此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没有达到逮捕的基本条件。
权力是国家公器,行使必须慎之又慎,决不可任性而为。为防止权力的滥用,国家立法明确了执法的程序、标准、要求等,这些就是权力的边界,也是不容逾越的红线。在公众舆论的监督下,上级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积极回应、推动问题解决,体现了规范权力的鲜明态度,也为众多执法者撞响了警钟。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从具体案例抓起。抓住这个深化法治的契机,举一反三,在深入调查、追责问责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执法监督,为权力套上“紧箍咒”,才能真正避免类似的荒唐执法重演。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移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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